各相关学院:
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安排,2023年上半年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计划于6月中旬结束,为做好此次学位论文答辩及后续答辩材料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体要求。
1.按照《西安财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工作管理办法(修订)》(西财大研学发〔2021〕5号)文件中关于学位论文答辩的相关要求,做好答辩前期安排、答辩中过程管理及答辩后期材料归档等工作;
2.各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及答辩时间、地点等安排由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并在答辩前将组织安排报研究生院备案、将答辩信息进行公告。各学院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应在6月16日前完成;
3.学位论文答辩过程应严格按照答辩程序进行,确保程序完整规范、答辩材料齐全、答辩结果无异议;
4.答辩结束后,各学院应将各小组答辩材料汇总归档,将答辩整体情况报研究生院备案,将拟授予学位人员信息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二、答辩小组人员组成。
每组答辩委员会由3-5名答辩委员(主席1人,委员2-4人)和1名秘书组成,主席一般应由校外专家担任,专业学位答辩委员中至少有一名实务部门专家,导师不能作为其所指导学生所在小组的答辩委员,但可列席参加答辩会议。
三、答辩材料。
1.答辩前
学院需准备的材料:
(1)西安财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审批名单(附件1)
(2)西安财经大学硕士学位答辩申请报告(附件2)
学位申请人须提前准备的材料:
(1)西安财经大学硕士学位申请表(附件3)
(2)西安财经大学指导教师对学位论文审查意见书(附件4)
(3)西安财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修改说明表(附件5)
(4)西安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授予信息登记表(附件10)
(5)学位论文(根据答辩小组委员人数确定论文份数)
(6)外审专家评阅意见书(根据答辩小组委员人数确定份数)
答辩秘书需和答辩主席沟通并准备的材料:
(1)答辩程序安排
(2)答辩表决票(附件7)
(3)答辩决议(附件13)
2.答辩过程
(1)答辩记录(附件6)
(2)答辩决议(需答辩委员签字)
3.答辩后
(1)答辩决议。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填写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评审意见;
(2)西安财经大学硕士学位审批名单(附件12)
(3)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相关材料(附件8、9)
(4)西安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申请情况汇总表(附件11)。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用;
(5)学位授予报送信息表(附件14、15)。学位授予信息网上备案用;
(6)最终定稿的学位论文电子版。定稿后学位论文交研究生院再次检测,检测合格者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是否授予学位,检测不合格者将视情况做延期处理。
各类附件详见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专区-学位工作-“西安财经大学硕士学位申请相关表格(2023版)”。
研究生院
2023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