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重点学科所在学院:
近期省学位办将对 省重点学科专项资金建设项目进行年度检查。请各相关学科的学科负责人、学科秘书将附件《重点学科绩效报告》如实填好,并于9月26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学科办邮箱(xkb@mail.xaufe.edu.cn),同时将纸质版经学院领导签字后送至校学科办(行政楼B座416室或419室)。
学科建设办公室
2012年9月18日
关于对2011-2012年省重点学科专项资金建设项目进行年度检查的通知
陕教位〔2012〕20号
有关高等学校:
2012年省普通高等学校重点学科专项资金建设项目经费已经省财政厅下达到各项目建设单位。为了加强对省重点学科建设项目的管理,用好和管好项目建设资金,提高资金建设效益,确保省重点建设学科建设项目取得预期建设成效,根据省财政厅、教育厅印发的《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重点学科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陕财办教〔2008〕171号),我厅决定对2011-2012年陕西省重点学科专项资金建设项目进行年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高校认真组织各学科项目进行年度自查总结,并填写《陕西省普通高校重点学科建设专项资金绩效报告》(见附件,以下简称《绩效报告》)。填报材料如有涉密内容,请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绩效报告》是对省高校重点学科建设项目年度检查和滚动管理的重要依据。本报告表中项目建设年度进展的统计时间统一为2011年9月1日-2012年8月31日。各有关高校和学科不得随意更改原申报表中的“项目总体建设目标及内容”,填报项目建设年度进展要实事求是,并承担相关责任。
三、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主要依据各单位和学科上报的《绩效报告》,并通过抽查的方式,对各建设项目进行年度考核评估。考核评估结果将影响下一年度经费的划拨,对项目进展和年度任务完成情况好的学科予以奖励;对完成情况差,无法完成建设规划的学科,停拨建设经费,甚至撤销建设项目。对擅自改变专项资金用途或截留、挪用专项资金的,相应扣减项目学校当年或下年项目支出预算,并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四、《绩效报告》请用A4规格纸张双面打印,由学校领导审定并加盖学校公章后,在2012年10月10日前报送省教育厅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处一式三份,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电子邮箱:xwb710003@163.com。
联系人:杨俊利 029-88668821
邓晓宁 029-88668826
陕西省教育
2012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