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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3年陕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研究项目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关于申报2023年陕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研究项目的通知》(研中心字〔20234号)文件要求,为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项目

研究项目分重点项目和面上项目两类。重点项目要聚焦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中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成果应具有较高理论价值和应用价值。面上项目原则上应围绕陕西省教育改革发展需求,开展的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研究,研究成果具有一定的理论指导意义和应用价值。

项目申报选题应参考《2023年陕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研究项目立项指南》(见附件1),选择研究生教育方面的重点、难点、热点和基础性问题开展研究。申报人也可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特长,认真凝练、自行拟定研究项目。    

二、申报要求与条件

1.项目申报人应在研究生教育领域具有较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和较雄厚的理论研究实力。重点项目申报人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面上项目申报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课题研究团队应尽可能实行一线研究生教育管理者、教育研究专家及在校研究生的有机结合。鼓励教育教学一线的研究生导师,尤其是中青年研究生导师积极承担或参与项目研究。

3.项目申报须征得课题研究团队成员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不合规申报。

4.项目经费自筹。

三、研究时限与要求

1.所有项目研究期限均为2年,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

2.项目研究成果在公开发表、出版或内部呈送时,均应在显著位置注明“陕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研究项目”字样(含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未注明者不予承认。

3.研究中心对项目研究成果有推荐和使用权。

四、工作程序

1.学院报送课题申报人应认真填写《陕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研究项目立项申报书》(见附件2),所在学院提遴选推荐,请培养单位于52212:00前将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版申报书(如有支撑材料,请附在《申报书》后;一式三份),《汇总表》(附件3;一式一份)报送研究生院培养科(行政楼B422),申报材料纸质版用牛皮纸袋装好;电子材料以“培养学院+2023省教育研究”方式命名发送至研究生院邮箱

2.遴选公布。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评议,择优遴选并将最终立项推荐名单在研究生院网页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送至省研究中心

3.立项评审省研究中心将按照有关程序择优遴选,根据所申报项目的质量确定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名单。


未尽事宜,请与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端木老师、苏老师

联系电话:029-81556495

邮箱:yjsb@mail.xaufe.edu.cn

                                                         研究生院

                                                           2023515


附件:

1.2023年陕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研究项目立项指南

2.陕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研究项目立项申报书

3.2023年陕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研究项目立项申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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