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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制定2019级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的通知

各相关二级学院、各位研究生导师及2019级全体研究生:

“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是研究生培养管理的基本文件之一;是研究生课堂教学执行、管理和质量监督的重要依据;是实现研究生个性化培养重要手段。2019级研究生师生互选工作已经完成,可以开展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制定工作,现就2019级“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制定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制定对象

   2019级全体研究生(包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二、制定时间

  10月30日—11月10日

三、制定程序

 1.学院、导师指导研究生选课

各学院做好工作安排,通知研究生导师及研究生认真阅读各自学科、专业类别的培养方案(见附件1)。学院、导师根据开课规模及研究方向指导研究生选课。跨学科、跨专业或同等学历考入的研究生需要注意补修课程安排。

2.研究生拟定个人培养计划

根据导师的指导意见,专业型研究生下载并填写《专业型研究生培养计划》(见附件2);学术型研究生下载并填写《学术型研究生培养计划》(见附件3)。

3.导师审定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

研究生根据导师意见拟定好个人培养计划后,用A4纸打印三份,交导师审核,导师审核同意后签字确认;导师确认后的个人培养计划,由各班长或学习委员按学科、专业统计选修课程名称与人数,并交予各二级学院审定。

4.研究生院备案

二级学院在于11月10日前将审核同意后的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统一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与教学研究科备案(附电子版);二级学院存档一份,研究生保留一份。

四、相关规定

1.各二级学院要认真做好研究生个人培养方案制定的工作安排,研究生培养计划必须严格按照学科、专业类别培养方案制定。

2.学分要求。各专业硕士生所选课程总学分需达到该专业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学分要求。

3.选课要求。对于学生选修人数低于3人的课程,不单独开设教学班,由各学科、专业类别硕士点负责人与导师沟通,合理制定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

4.“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一经确定,应严格执行,无特殊原因,不得变动。

附件1:《西安财经学院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2017年)》

附件2:《专业型研究生培养计划》

附件3:《学术型研究生培养计划》

                                              研究生院

2019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