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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级硕士研究生与指导教师双向互选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二级学院:

为保证硕士研究生得到有效指导,提高硕士研究生培养的总体质量,根据《西安财经学院研究生和指导教师双向选择暂行办法》,现对2019级硕士研究生与指导教师双向选择事项安排如下:

一、互选原则

1.根据硕士生导师的研究方向和硕士生研究兴趣实行双向选择。

2.硕士研究生在本学科专业导师队伍中拟选导师,新遴选的指导教师指导硕士生数量不得超过3人。对于带满一届完整的指导教师指导研究生数量不得超过5人。对于指导学术型研究生的指导教师不得超过3人。

3.此次师生互选范围是全体2019级硕士研究生和全体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附件1)。2018年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考核不合格的导师,不参加本次师生互选。

4.可在不同学科指导硕士生的指导教师,建议在学生人数较多的学科进行互选。

5.专业硕士研究生校外导师由各专业学位点负责人选配。

二、互选程序

1、学科点成立导师组并选出导师组组长,所属二级院安排师生座谈会,凡是符合有关条件且有意向指导硕士生的导师,应向本学科、专业的全体硕士研究生介绍自己的研究方向和正在进行的研究工作。因故不能参加座谈会的导师,由其所属学科点导师组组长负责向学生介绍其基本情况。

2.硕士研究生于座谈会结束后填写《西安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和指导教师双向选择表》交硕士生导师确认。

3.对于志愿落选的硕士研究生,由学科点所属二级院负责调配,调配应尊重硕士生导师和硕士生双方意见。

4.师生互选工作结束后,请各导师组组长在《西安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与指导教师互选汇总表》上签署意见并上报各二级学院,由二级学院统一于10月15日前报送研究生院,研究生院负责审核并公布师生互选结果。

三、其它事项

1.《参加2019年硕士研究生与指导教师双向互选的导师名单》见附件。

2.《西安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和指导教师双向选择表》、《西安财大学硕士研究生与指导教师互选汇总表》见附件。

3.研究生院培养科联系方式:81556495

                                 研究生院

                                2019年10月9日


附件1:参加2019年硕士研究生与指导教师双向互选的导师名单

附件2:西安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与导师双向选择表

附件3:西安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与指导教师互选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