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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陕西省高等学校重点领域顶尖人才遴选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陕西省重点领域顶尖人才遴选实施办法》、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陕西省重点领域顶尖人才遴选申报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函[2012]589号)和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陕西省高等学校重点领域顶尖人才遴选申报工作的通知》(陕教位[2012]17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现就我省高等学校组织开展首批陕西省重点领域顶尖人才遴选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条件
    我校从事教学、科研、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经过陕西省“三五人才工程”培养,具有较高专业素养,业绩突出,受到过省部级以上表彰的学术、技术带头人,诚实守信,身体健康,年龄原则在55岁以下。
    二、推荐名额
    我校推荐指标为1名。
    三、申报程序
    1.二级学院推荐(9月10日——9月17日)。各二级学院按照省教育部文件规定的遴选条件,根据其工作业绩、成果和贡献、社会影响等方面筛选推荐人选;
    2.专家评议(9月18日——23日)。学校组织对拟推荐人选进行专家评议;
    3.公示(9月24日——26日)。对拟推荐人选进行公示;
    4.上报材料(9月27日)。学校以文件形式将拟推荐人选相关材料上报省教育厅。
 
    附:
 
 
                             学科建设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