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位导师、2017级硕士研究生:
为确保2020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顺利进行,根据《西安财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工作管理办法》(附件1),结合学校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工作要求,现对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通知如下:
一、答辩时间
答辩安排在5月20日至6月10日进行,具体时间由各学院根据情况确定。
二、答辩形式
原则上以现场答辩形式进行。
三、答辩前准备
1.成立答辩领导小组
各学院成立答辩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的答辩组织工作及疫情防控工作。
2.审核答辩资格
各学院审核研究生的答辩申请资格,符合以下要求的方可准予参加答辩:
①思想政治品德合格;
②修完培养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学分及各实践环节符合相关要求;
③学位论文格式符合学校统一标准;
④科研、实践成果达到学校规定的要求;
⑤学位论文评审通过。
3.组建答辩委员会
答辩委员会的组成由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确定。原则上答辩委员会由5名专家组成;答辩委员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具导师资格的讲师且具有博士学位);答辩委员会设主席1人,一般应当由校外具有教授或相当职称的同行专家担任;答辩委员会另设秘书1人,秘书一般应由讲师及以上的教师担任,负责答辩记录工作。专业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应至少有1名相关行业具有高级职称(或相当水平)的专家。学位申请人的指导教师原则上不能担任答辩委员会委员,但应列席。
4.准备答辩相关资料
学位申请人应准备好学位论文、答辩PPT、答辩会所需资料和评分表格,并提前一周将申请人的学位论文送交答辩委员会成员审阅。
各学院应提前一周将答辩安排及答辩委员会名单报研究生院备案,各答辩小组答辩前须将答辩信息提前3天进行公告。
四、正式答辩
1.答辩程序
①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开始,并宣读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及答辩要求、安排等;
②学位申请人陈述论文的主要内容,陈述时间一般为15~20分钟;
③答辩委员提出问题,学位申请人回答问题,时间一般为20~30分钟;
④学生退场,答辩委员会委员讨论并表决答辩结果;
⑤答辩会复会,答辩主席向学生宣读决议和表决结果;
⑥答辩主席宣布答辩会结束。
2.答辩决议
①答辩委员会委员根据学位申请人论文的内容和答辩情况,进行无记名投票,对学位申请人是否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和毕业论文答辩做出表决,形成决议。全体委员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同意,方可通过,答辩委员会主席确认并签字。
②答辩委员会委员根据学位申请人论文的内容和答辩情况给出评分。答辩秘书根据各位委员的评分、导师的评分和论文评阅专家的评分情况,综合计算答辩硕士研究生的论文综合得分(综合得分=答辩委员平均分*40%+评阅人平均分*30%+指导教师评分*30%)
五、评选优秀硕士学位论文
答辩完成后,各学院按照《西安财经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及奖励办法》(附件2)要求的条件及评选办法评选优秀硕士学位论文。优秀论文的比例为当年毕业研究生人数的10%,只舍不入。
六、答辩材料整理与存档
答辩结束后各相关二级学院需整理归档如下材料:
(1)西安财经大学硕士学位答辩审批名单(附件3)
(2)西安财经大学硕士学位答辩申请报告(附件4)
(3)西安财经大学硕士学位申请表(附件5)
(4)西安财经大学指导教师对学位论文审查意见书(附件6)
(5)西安财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修改说明表(附件7)
(6)西安财经大学学位论文答辩会议记录(附件8)
(7)西安财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表决票(汇总)(附件9)
(8)西安财经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申请表(附件10)
(9)西安财经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汇总表(附件11)
(10)西安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授予信息登记表(附件12)
(11)西安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申请情况汇总表(附件13)
(12)答辩通过研究生的正式打印学位论文2份(学生、导师均签字)
并将材料(1)、(2)、(9)、(10)、(11)提交研究生院备案(盖章的纸质版和电子版)。
七、疫情防控要求
1.统筹安排答辩时间、地点。各学院应根据参加答辩的研究生人数统筹安排答辩时间和地点。
2.答辩地点疫情防控要求。答辩地点须划分正式答辩区、答辩专家休息区、答辩人员等待区。各区均至少能满足单人单桌间隔的基本防疫要求。答辩地点确定后,各学院须联系后勤管理处提前对答辩地点进行消毒与通风。做到防控不到位不答辩。
3.答辩人员疫情防控要求。各学院应组织专人对所有参加答辩的专家及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并记录。若体温异常,禁止参加答辩并及时上报学校防控领导办公室。答辩人员需佩戴口罩,并保持一定的接触距离。
4.各学院需在5月20日之前做好安排,并将答辩工作方案报研究生院,学校将于5月20日左右进行一次答辩防疫工作检查。
研究生院
2020年5月14日
附件1:《西安财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工作管理办法》
附件2:《西安财经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及奖励办法》
附件3-13:见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专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