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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上半年硕士学位论文评审结果处理意见的通知

各学院、研究生导师、2017级研究生:

我校2020年上半年硕士学位论文评审工作现已基本结束。根据《西安财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工作管理办法》(西财大研学发〔2020〕15号),现将评审结果处理意见通知如下:

一、评审结果处理

每篇论文由三位校外专家评阅。评阅结果分为准予答辩(80分及以上)、修改后答辩(70-79分)、修改后重评(60-69分)、不准予答辩(60分以下)四类。

1.三份评阅意见均为“准予答辩”,学位申请人可直接进入答辩程序。

2.三份论文评阅中,有一份以上(含一份)评阅意见为“修改后答辩”,学位申请人须在导师指导下认真修改论文,经导师审核通过后可进入答辩程序。

3.三份论文评阅意见中,有一份以上(含一份)评阅意见为“修改后重评”,学位申请人须在导师指导下认真修改论文,修改时间不超过2周。修改完成后向所在学院提交《西安财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盲审修改说明表》,学院审核同意后提交研究生院,由研究生院再次送两位专家评阅。再次送审的论文,有一份评阅结论意见为“修改后重评”或“不准予答辩”的,该论文被视为不合格论文,本次学位申请终止,半年后重新提出学位申请;再次送审的论文,评阅结论意见为“准予答辩”“修改后答辩”的,可进入答辩程序。

4.三份论文评阅意见中,有一份以上(含一份)评阅结论意见为“不准予答辩”者,本次申请无效,学位申请人须在导师指导下在学制规定年限内对学位论文进行不少于六个月的修改后,重新提出学位申请。

二、评阅结果异议申请

若学位申请人及其导师对送审的论文专家评阅意见持有异议,可于5月19日前向所在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出复议申请。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接到申请后,在3日内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进行审议,给出具体结论,报送研究生院。

研究生院根据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给出的具体意见,做出处理:

1.若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评阅专家意见,异议申请结束,按照评阅专家意见执行;

2.若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确认申辩理由成立,由研究生院重新聘请两位专家对论文进行终审,如果两份意见均为“准予答辩”,可参加学位论文答辩。若有一份评阅意见为“准予答辩”以外的评审意见,此次学位申请结束,一年后重新进行学位申请。

三、其他

1.专家评阅意见可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查看。

2.根据《西安财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工作管理办法》,重新评审的论文评审费用由学位申请人个人承担。评审费为280元/篇/专家,请于5月21日当天将评审费交至财务处,不收现金。

3.修改后重评的学位论文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提交,提交时间为5月24日前。若学位申请人未按时完成论文修改,本次学位申请终止,半年后重新提出学位申请。

4.相关材料报送至研究生院学科建设与学位管理科(行政楼A105室),联系人:刘昆、吕春祥,联系电话:81556638。



研究生院

                                      2020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