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研究生培养工作的安排,学校决定启动新增学位点研究生培养方案全面制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制订范围及依据
制订范围为马克思主义理论,税务、审计、法律、汉语国际教育、电子信息、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类别等7个学位点,所涉及培养单位有马克思主义学院、经济学院、商学院、文学院、法学院、信息学院,公共管理学院。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依据《西安财经大学关于修订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附件1)修(制)订。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依据《西安财经大学关于修订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附件2)修(制)订。
二、制订组织机构
1.各相关培养单位成立培养方案制订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培养方案的制订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牵头,成员包括学院党总支书记、主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学科负责人、硕士点负责人等。
2.各相关学科/领域(类别)成立培养方案制订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培养方案的制订工作。工作小组由各学位点负责人牵头,成员包括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课教师以及行业专家等。
3.各相关培养单位成立培养方案论证专家组,负责对培养方案进行论证、修改。专家组构成应统筹考虑各学科/领域(类别)或培养方向,成员包括校外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课教师、教育管理人员和行(企)业专家等。
三、修(制)订要求
各相关培养单位应依据《指导意见》要求,按照培养方案修(制)订格式要求(附件3-4)做好培养方案修(制)订工作,并按照培养方案要求编制课程教学大纲(附件5-6)。
请各相关培养单位经过调研起草、专家论证及修改、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于5月31日上交研究生院培养科。
四、其它事项
本次培养方案的修(制)订工作事关2022级新生教学,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统一协调,认真组织,落实好各项工作,按时提交各类材料。
联 系 人:端木老师 联系电话:81556495
电子邮箱:1009029244@qq.com
研究生院
2022年5月23日